王杰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从业15年以来,王杰律师办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案件,在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主要业务方向包括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辩护,以及企业高管刑事风险防控。
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佟某某涉嫌诈骗案(不予起诉)。
蒋某某诈骗案(从轻处罚)。
杨某某容留、介绍卖淫案(减轻处罚)。
赵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取保候审)。
沈某某集资诈骗案(判处缓刑)。
林某某涉嫌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王某某涉黑案(重罪改轻罪,涉黑罪改为涉恶罪)。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减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
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处缓刑)。
虞某涉嫌招摇撞骗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刘某贩卖毒品案(发回重审,减轻处罚,由原来十年半减轻为五年)。
徐某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
朱某涉嫌诈骗案(取保候审)。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案(减少指控数额,减轻处罚)。
钏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取保候审)。
任某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妨害作证案(发回重审)。
王某非法经营案(减轻处罚)。
姜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减轻处罚)。
许某强制猥亵罪(减轻处罚)。
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
李某受贿罪(减轻处罚)。
黄某涉黑案(重罪改轻罪,涉黑罪改为滥用职权罪)。
吴某涉黑案(从轻处罚)。
胡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予起诉)。
积极参加美疆公益助学活动,持续6年一对一资助新疆于田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