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

王杰

副主任 · 高级合伙人

手机:13801017095

个人简介

核心背景

王杰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从业15年以来,王杰律师办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案件,在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业务领域

主要业务方向包括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辩护,以及企业高管刑事风险防控。

代表案例

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佟某某涉嫌诈骗案(不予起诉)。

蒋某某诈骗案(从轻处罚)。

杨某某容留、介绍卖淫案(减轻处罚)。

赵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取保候审)。

沈某某集资诈骗案(判处缓刑)。

林某某涉嫌诈骗案(不予批准逮捕)。

王某某涉黑案(重罪改轻罪,涉黑罪改为涉恶罪)。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减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

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处缓刑)。

虞某涉嫌招摇撞骗案(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

刘某贩卖毒品案(发回重审,减轻处罚,由原来十年半减轻为五年)。

徐某危险驾驶案(取保候审)。

朱某涉嫌诈骗案(取保候审)。

刘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案(减少指控数额,减轻处罚)。

钏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取保候审)。

任某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妨害作证案(发回重审)。

王某非法经营案(减轻处罚)。

姜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减轻处罚)。

许某强制猥亵罪(减轻处罚)。

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

李某受贿罪(减轻处罚)。

黄某涉黑案(重罪改轻罪,涉黑罪改为滥用职权罪)。

吴某涉黑案(从轻处罚)。

胡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予起诉)。

公益事迹

积极参加美疆公益助学活动,持续6年一对一资助新疆于田小学生。